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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领取广州市《准予迁入证明》?
一、凡经广州市公安局批准来广州市入户的人员,须到申请入户地派出所(或分局办证中心)领取《批准入户领取准迁证通知单》,再持《通知单》到广州市公安局综合办证厅领取《准予迁入证明》。
二、领取《准予迁入证明》需出具以下证明材料:
(一)《批准入户领取准迁证通知单》;
(二)申请入户人的居民身份证,如属小孩入户的,须携带《出生证》或《出生医学证明》及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证、户口簿。领取《准予迁入证明》须按规定缴交工本费4元,申请人领取《准予迁入证明》后,回原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,再凭《户口迁移证》等有关证明材料,到广州市入户地派出所(或分局办证中心)办理入户手续。
广州市公安局综合办证厅 地址:西湖路88号
咨询电话:020-83341353 投诉电话:83118310
咨询电话:020-83341353 投诉电话:831183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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