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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办理军队转业、异地安置退伍、离退休干部入户广州审核手续?

来源:作者:admin发布时间:2004年03月05日 浏览次数: 次 [字体: ]
    凡经省、市军转办、军休办、复退办批准到广州市入户的军队转业、异地安置退伍、离退休干部及随迁家属,需持以下证明材料到广州市控人办办理入户审核手续。

    一、军队转业干部凭《转业证》、军转办《入户证明》及《进入广州市区入户指标卡》办理;

    随迁家属凭《申领户口〈准予迁入证明〉情况登记表》到市公安局综合办证厅领取《准予迁入证明》,回原籍办理户口迁出手续,并到进人审批部门领取《进入广州市区入户指标卡》,再持《准予迁入证明》(第三联)、《户口迁移证》及《进入广州市区入户指标卡》办理。

    二、异地招工安置退伍军人凭安置退伍军人介绍信、《退伍证》及《进入广州市区入户指标卡》办理;

    属家庭基础在本市被安置来市入户的退伍军人,还应提供家属户口簿及结婚证。

    三、军队离、退休干部凭军队离、退休干部安置通知书及《进入广州市区入户指标卡》办理。

    随迁家属凭《申领户口〈准予迁入证明〉情况登记表》到市公安局综合办证厅领取《准予迁入证明》,并持《准予迁入证明》回原籍办理迁移户口手续后,到进人审批部门领取《进入广州市区入户指标卡》,然后再持《准予迁入证明》(第三联)、《户口迁移证》、《进入广州市区入户指标卡》(随迁的子女,还需携带失业证、未婚证)办理。

    经广州市控人办审核后,凭军队干部转业或安置退伍军人介绍信或军队离、退休干部安置通知书及《进入广州市区入户指标卡》到迁入地派出所(或分局办证中心)办理入户手续。如属随迁家属,则凭《准予迁入证明》(第三联)、《户口迁移证》及《进入广州市区入户指标卡》到派出所(或分局办证中心)办理入户手续。
 
广州市公安局综合办证厅(市控人办)地址:西湖路88号